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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天聪:中职学生资助制度的伦理困境与反思

文章来源:《教育与职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9 11:49:53 浏览数: 1949 次

        原标题:责任伦理视角下中职学生资助制度的伦理困境与反思

        作者简介:郝天聪(1989- ),男,山东汶上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原理、比较职业教育。(上海 200062)

        内容提要:在当今社会,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仍处于弱势地位,对于中职学生的资助是追求教育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建立一套完备有效的中职学生资助制度体系就成为关键环节。责任伦理以其独特的视角为研究中职学生资助制度提供了崭新的理论范式与实践操作范式。通过责任伦理的视角重新审视中职学生的资助问题,剖析中职学生资助的现代伦理困境,厘清中职学生资助主客体的伦理责任,最终有助于构建出合乎伦理的中职学生资助制度体系。

        关 键 词:责任伦理 中职学生 资助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03-0036-06

        在我国,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处于弱势地位,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存在的职业教育饱受质疑,甚至被冠以“二级教育”之蔑称,被看作是低于普通教育的一种教育层次。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一直是教育的道德使命与价值指向,职业教育亦是如此。职业教育在我国的诞生之日起,就有解决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的“色彩”,对这种类型教育的资助,尤其是实施免费,是各个阶段我国社会追求公平正义、关注弱势、重视民生的必然选择。①如今,职业教育改革呈如火如荼之势,《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第二十三条特别强调了资助政策制度的完善工作,提出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2015年,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评估报告指出:“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免学费政策,占在校生的91.5%。”为了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还会逐步推进,受益人群将进一步扩大。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是提升职业教育地位、发挥职业教育功能的强力举措,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有赖于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共同努力。目前,中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进入21世纪以来,中等职业教育变身为“平民教育”,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源从以城市为主转变为以农村为主,不少学生因得不到资助而辍学,再次引发人们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鉴于职业教育对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作用,对于中职学生的资助体系日益完善起来。从宏观上看,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然而,从微观上看,中职学生资助主客体的责任仍不够明确,使得中职学生资助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的平衡。

        一、中职学生资助制度的责任伦理意蕴

        责任伦理(Responsibility Ethics)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在其《以政治为业》的演讲中,为了与信念伦理以示区分,他提出了责任伦理的概念,但并没有就此进行深入探讨。真正将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区分开来的是伦克,他给责任伦理下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某人(责任主体)/为了某事(行为对象及行为后果)/在某一主管面前(良心、上帝、社会、人类、法庭、媒体等)/根据某项标准(行为主体所处的具体情境)/在某一行为范围内(相应的行为和责任领域)负责。②而对责任伦理理论体系建构做出最大贡献的当属尤纳斯。尤纳斯描述了责任伦理的性质特征,认为责任伦理是一种远距离的、反馈性的、整体性的伦理,理应成为当代伦理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信念伦理只追问原始动机良善与否而将行为后果置若罔闻不同的是,责任伦理十分注重行为后果的担当意识,而且尤其强调行为后果的善,即以追求善的内涵为旨归,追求行为后果深层次的价值与意义,从而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与价值选择,自觉地为自身的行为与后果负起责任,并理性而审慎地做出相应的行动。与传统伦理不同,责任伦理实现了从个体伦理向整体伦理、自律伦理向结构伦理、共时伦理向历时伦理、近距离伦理向远距离伦理、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向人与自然和社会“三位一体”伦理的延伸和扩展。③作为指导人类“如何行动”的一门伦理学,责任伦理不仅可以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行动规范,而且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相关伦理问题提供崭新的理论范式与实践操作范式。

        一般而言,制度是指人类相互交往的一系列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④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中职学生资助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是约束资助活动中主客体(政府、社会、学校、个人等)应尽责任、交往规则与行为准则的一种规范性制度,它所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中职学生资助领域中的公共选择,即对于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资助不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除了受经济发展状况的规约外,还关涉到政治、文化甚至教育等相关领域的问题。中职学生资助制度还与资助所涉及的主客体的道德选择、个体差异、价值取向等因素密切相关,泅渗于其中的责任伦理问题也是相当突出。从本质上讲,整个中职学生资助体系的架构与运行均离不开人的参与,而以人为主体的学生资助活动作为一种道德实践活动,必然要受到伦理的约束,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就其伦理性而言,对中职学生的资助反映了中职教育为求得自身发展而对学生资助发出的道德诉求,以及资助主客体对资助行为及其后果的道德选择、伦理评价与价值判断,体现了资助各方错综复杂的伦理关系。中职学生资助资源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在分配过程中必然会带有一定的伦理取向,或是价值追求。这种伦理取向究竟指向何处,就成为检验中职学生资助制度有效性的标准。受资助的中职学生对象,作为一种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怀与帮助,这样才能使教育更加公平。所以,对于教育公平甚至社会公平的考虑,理应成为中职学生资助的内在价值标准。然而,由于中职学生资助资源的稀缺性,意欲达到一种绝对的公平状态是难以实现的,但可以通过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向更高境界的公平状态迈进。也就是说,通过合理的中职学生资助资源分配,将资源有效地配置到最需要的学生个体,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损耗,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赢”。这就要求中职学生资助的主客体各尽其责,对资助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在资助过程中及时反馈,并以此为依据调节资助活动,从而使资助活动达到一个最佳的状态。

        二、中职学生资助制度的现代伦理困境

        从目前来看,虽然我国的中职学生资助制度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在实际的资助活动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使得中职学生资助活动陷入一种现代伦理困境。这是因为,现行的中职学生资助制度多是从信念伦理出发,而没有从资助主客体的责任角度入手,导致资助主客体的责任意识淡薄、角色意识模糊,从而造成责任伦理的弱化、失范甚至缺失等现实问题。长此以往,甚至有可能在社会中造成更大范围的责任缺失、责任失衡与责任冲突。

        资助目标过于单一,有悖中职学生资助制度的育人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教育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追求,也是教育的根本育人理念。由于中职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职学生资助制度不能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设计,而是应该考虑更多的教育因素。学生资助行为与学校办学行为具有密切联系,学生资助既是办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与办学相辅相成,因为两者皆以学生为对象,分别从教书育人和财务助人角度施惠于学生,以最终有利于顺利达成教育目标;两者都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

        就此而言,中职学生资助制度的设计理念理应与学校的办学理念紧密契合,以此为指导,对学生经济物质的资助应该与学校教育实践统一起来。我国现行的中职学生资助制度体系还是重点围绕如何解决贫困学生当前的经济问题而设计的,而不是着眼于贫困学生未来的长远发展,显得过于物质化和单一化。资助的目标往往立足于对接受中职教育的贫困学生进行经济上的解困,而忽视了对其心理、能力上的解困。

        事实上,作为经济上的弱势群体,贫困学生同样存在很多心理问题以及能力问题。由于经济上的困境,贫困生大多不愿意让别人知晓自己真实的家庭情况,通常也表现得更为自卑、敏感、内向。加之很多中职学校在资助过程中,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看作一种施舍、怜悯,而不是出于自身的责任与义务,过于高调的资助行为深深地伤害了贫困学生的心灵,导致许多贫困学生不愿意申请贫困补助。由于在资助过程中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也有很多学生将资助看作是一种“理所当然”,不能树立正确的受资助观念,导致感恩意识淡薄,诚信品质缺乏等,将本应用于学业的资助资金用于他途。另外,由于家境贫寒,不少贫困学生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都相对较弱,经济上的资助也许能缓解暂时的困难,却解决不了贫困学生未来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现阶段亟待建立一个“助金”“助心”“助才”三维一体的中职学生资助制度,从而彰显资助的育人本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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