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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楚雄州委关于违规收取青年创业就业循环金管理费整改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共青团楚雄州委 作者:本站小编 发布时间:2021-10-25 17:16:16 浏览数: 2003 次

按照我州减税降费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抓好楚雄州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共青团楚雄州委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力举措认真进行整改,违规收取青年创业就业循环金管理费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公示公告如下:

一、修改管理办法

2020年8月5日,共青团楚雄州委联合楚雄州财政局印发《楚雄州支持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资金(青年创业循环金)使用管理办法》(楚团联发〔2020〕6号),管理办法中明确:“青年创业循环金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自2020年起1月1日起,团州委已停止管理费收取。

二、上缴创业循环金本金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停止实施并收回青年就业创业循环金的通知》(楚财行函〔2020〕30号)要求,团州委已于2020年8月26日将2010至2019年楚雄州财政局下达共青团楚雄州委“创业就业专项资金”共计345万元(不包含100万奖励资金)全部上缴州财政国库。

三、清退创业循环金管理费

全州共青团系统共需清退2010年至2019年违规收取的青年创业循环金管理费204户488455.52元。截止2021年9月15日,已清202户486055.52元,剩余的2户2400元因项目户联系不上无法清退,已上缴州财政国库。

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予公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037216;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州文化活动中心团州委;电子邮箱:yncxgqt@163.com。

共青团楚雄州委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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